黎明的尽头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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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陈总在打电话,吕哲则看着窗外。

    他在想自己什么时候会离开这个国家,从目前的情况看,恐怕是为时不远了。

    这两天他跟着陈总到处打探情况,找律师咨询,了解到的情况实在是不乐观。

    原来在这里找律师的话,一个好的矿业律师每小时收费两三千美刀是平常事,

    如果是最好的每小时能要到要五位数以上!这里早在欧洲殖民时代就建立了一套

    完整发达的矿业体系,相关法律规定有几百万页,足以装满几个房间,矿业律师

    在这里是最挣钱的职业!

    法律的复杂就意味着可以设置陷阱的地方很多。这里的矿业法不光要有矿山

    的归属,还有地上的土地使用权,否则不让你开采;还有地下的土地所有权,没

    有它矿就不是你的;还有毗邻权,你要开采需要得到周边所有的土地经营者的同

    意;还有环境保护,法律严格规定了采矿对于地下水等的影响要承担的责任;把

    矿山开采完毕,还有恢复环境的具体要求和承诺……每一条都可以成为陷阱。

    而且这里实行的是案例法,很多问题是依据已往案例判定的,你光读完了法

    律但不了解当地曾经有过什么样的判例,一样会被人家忽悠。所以东星矿业最开

    始的那几十页的合同过于简单了,简直就跟小孩的游戏一样。在这里一般的一个

    矿业合同要有几百页,相关文件成千上万页,这跟国内绝对是天壤之别。

    这还只是其次,更扯淡的还在后面。

    原来在这里铁矿石的采矿许可证是很难得到的,那帮部落土著们分离了钛后

    剩下的铁矿在这里什么都不是,他们如果不能把这些东西运走,就必须回填以恢

    复环境,这笔费用非常高昂。因为环境恢复得不到保证,他们开矿是得不到许可

    的!而没有采矿许可的铁矿石的身份就是矿山废料,出口给中国也只能开这样的

    出关手续;同时他们以废料名义出口可得到政策优惠。回想起来,谈判的时候并

    没有看到他们的铁矿石的采矿许可证,合理的推断应当是他们准备把矿石按照废

    料给出了。

    而把矿石运走必须有铁路部门的支持。而铁路部门黑人当政后都看白人不顺

    眼,不是有钱就能够摆平的,实际上是东星矿业帮助他们忽悠了那些铁路官员,

    当初土著们领着他们参观这参观那有其商业目的。而大肆宣传中国人的捐助,也

    对于他们的运作大有帮助。

    知道了这些,东星矿业的人都快吐血了:本来还以为叫人坑了只是拿不到1

    %的利润,这就够窝火的了,现在才知道半天你是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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